各基层工会:
根据威海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第十七期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校区工会决定开展第十七期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作(以下简称“惠工保”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人员
(一)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教职工。
(二)已退休人员(指2026年1月1日(含)之前退休的职工)不能参加本项目。
二、保障期限
保障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三、缴费标准
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。
住院津贴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每人40元。
四、理赔流程
理赔服务以线上理赔为主、线下理赔为辅(理赔方式见附件2)。
(一)线上理赔流程
参保职工在国内医院住院结算后的理赔申请,仅需完成信息授权,即可申请线上理赔。
(二)线下理赔流程
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无法线上授权的参保职工仍需线下理赔;住院津贴互助保障项目参保职工意外理赔金、特疾慰问金、未经医保统筹的病种,例如工伤、保障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申请理赔,需线下办理。需将所需材料提供校区工会代为办理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宣传发动,确保传达到每位教职工,要解读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有关政策(附件1),提高职工对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知晓率。
(二)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参保人员要求,严格审核参保名单,做到全员参保。各基层工会于11月27日前,将《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参保人员汇总表》《住院津贴互助保障项目参保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3、附件4)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congzi@sdu.edu.cn。
联系人:丛老师 5688301
工 会
2025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