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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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与维修服务中心 电话:568 8330(8922)

发布日期:2009-03-05 浏览量:

1、建立健全校区物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和运行考核体系,核算校区物业费;

2、协同校区相关部室和学院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公司,做好教学楼、科研楼和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、门值工作,以及学生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;

3、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校园绿化养护、道路与环境卫生保洁工作,做好教学、科研、办公、学生生活和教职工生活区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。

4、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做好教职工住宅区卫生保洁、绿化养护工作。

5、承担学生浴室管理服务工作,校内水电暖设施、管网的维护保养及其日常维修、小型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任务,负责信息化报修平台的运行管理。

6、承担校园楼宇公用设施设备维修、养护、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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